科研处对外合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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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负责人:
经研究决定:2022年及以前的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经费,执行期至2022年底校财务结账日止,未执行部分届时收回。
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包括社科重点项目、社科一般项目、科技重点项目、科技一般项目。
请项目负责人合理合法合规使用项目经费。财务报销事项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的规定和要求。
科研处
2022.10.5
北京物资学院科研处(对外合作办) 地址:崇德楼415电话:010-89534221 邮编:10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