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北京物资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现对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决策咨询研究类)进行结项验收。
具体要求如下:
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23年3月27日前,将《结项报告》1份(胶装,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提交至崇德楼415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kyxm@bw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1.结项验收时,项目应完成《关于申报北京物资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中的2021年度北京物资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中的验收要求。
2.学校组织结项验收,对未通过结项验收评估的项目,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能申报各类校级科研项目,同时计入科研人员信用档案。
联系人:孙巍 010-89534107
科研处
20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