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中国发明协会发布了《中国发明协会关于2023年度“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发协字〔2023〕19号),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人物奖
评选范围全国各省区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各地区、各行各业的发明创业者;在中国工作的外国公民,以自己的发明创业成果为提高中国的创新能力做出突出贡献者。
获奖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强。
2.拥有高水平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技术发明成果,并且在创业和发明成果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对某个领域、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3.申报人是主要技术发明成果的第一发明人,一般应拥有发明专利或重大科技成果证书,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4.本届为第十三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已获得第一至十二届发明创业奖、没有获特等奖的获奖人,可以申报第十三届发明创业奖当代发明家称号,但必须要有新的技术发明成果。已获得第一至十二届发明创业奖特等奖并授予当代发明家称号的获奖人,不再申报第十三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
二、创新奖
发明创业奖创新奖提名范围,原则上优中选优,从严掌握。提名范围包括:
1. 当年国际发明展会、全国发明展会项目奖中获得金奖的项目(特别优秀的可以扩大到往年)。
2. 当年美国硅谷、法国巴黎、德国纽伦堡、瑞士日内瓦等国际发明展中获得金奖或特别奖的项目。
3. 其他优秀发明创新项目。
4. 往年已获得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奖创新奖、发明创业奖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再作为本年度第一完成人申报。
详细内容见附件。
三、提名方式
1.学校提名,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联系科研处申请系统填报注册号和密码。
2.专家提名,老师可联系相关专家提名,提名具体要求见附件。
3.会员自荐,中国发明协会会员可自荐参评,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系统填报和纸质材料提交方式。系统填报时间:2023年3月1日至6月27日,学校纸质材料请于6月16日前提交至崇德楼413。
申报人需提交纸质提名书原件(从提名系统下载打印),提名书和附件一并装订,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kycg@bw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9534220
科研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