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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
2023年04月04日   科研处

各单位:

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要求对2016年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进行集中结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一、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31日。

二、结项办法

1.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在申请结项前按要求完成预审,提交的结项材料及预审要求详见附件。

2.在此期间确实不能完成的项目,可申请终止项目研究,提交《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前期研究成果、项目资金收支明细(加盖财务章),结余资金退回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的,或者研究成果不够充分的,将视情况退回全部资助资金。

3.凡属下列情况的将视情况予以终止或撤销研究项目:

(1)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上述材料的;

(2)清理项目成果经鉴定或复审不合格的;

(3)提交的结项材料存在不符合《项目申请书》设计的最终成果形式和设计方案等情况的。

4.凡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新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参与申请新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其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内部印刷时不得使用“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字样。

5.各单位根据结项名单,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预审工作和意识形态审查。

6.其他年度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均可参加本次集中结项。

联系人:孙巍   89534107

科研处

2023.4.4

 

附件【附件2:北京市社科基金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北京社科基金预评审材料及结项要求.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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