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要求对2016年立项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进行集中结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一、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31日。
二、结项办法
1.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在申请结项前按要求完成预审,提交的结项材料及预审要求详见附件。
2.在此期间确实不能完成的项目,可申请终止项目研究,提交《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前期研究成果、项目资金收支明细(加盖财务章),结余资金退回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的,或者研究成果不够充分的,将视情况退回全部资助资金。
3.凡属下列情况的将视情况予以终止或撤销研究项目:
(1)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上述材料的;
(2)清理项目成果经鉴定或复审不合格的;
(3)提交的结项材料存在不符合《项目申请书》设计的最终成果形式和设计方案等情况的。
4.凡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新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参与申请新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其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内部印刷时不得使用“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字样。
5.各单位根据结项名单,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预审工作和意识形态审查。
6.其他年度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均可参加本次集中结项。
联系人:孙巍 89534107
科研处
20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