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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布实施修订后三个科研管理文件的通知
2017年06月19日   科研处

全校教师及学生:

2016年10月开始,我校启动了《北京物资学院科研奖励管理办法》《北京物资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北京物资学院学术期刊分级管理办法》等管理文件的修订工作,历经多次全校范围、各院部、各有关部门、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讨论、修改、完善,2017年第2次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5月2日第9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面向全校颁布实施。

本办法从2017年5月3日执行。2017年1月1日-2017年5月2日期间的相关科研成果,可同时适用于老办法和本办法,由成果负责人选择,取级别相对高者认定。

科研处

2017.6.19

附件【物院发[2017]25号关于印发《北京物资学院科研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物院发[2017]24号关于印发《北京物资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物院发[2017]26号关于印发《北京物资学院学术期刊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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