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师及学生:
2016年10月开始,我校启动了《北京物资学院科研奖励管理办法》《北京物资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北京物资学院学术期刊分级管理办法》等管理文件的修订工作,历经多次全校范围、各院部、各有关部门、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讨论、修改、完善,2017年第2次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5月2日第9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面向全校颁布实施。
本办法从2017年5月3日执行。2017年1月1日-2017年5月2日期间的相关科研成果,可同时适用于老办法和本办法,由成果负责人选择,取级别相对高者认定。
科研处
201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