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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科研专项及2015年度校内青年基金、2014年度校级重大项目结项通知
2017年06月30日   科研处

各单位:

科研处将于2017年9月组织下列项目的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2016年度科研专项结项要求:2016年度科研专项项目负责人请交结项报告五份,订书机左侧装订。另将结项报告及结项支撑材料需要装订成册一份,统一蓝色封皮,用结项报告首页作为封面。各项目负责人届时需要进行现场答辩,请认真准备。答辩时间开学后第二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崇德楼409,答辩需要准备ppt,汇报时间为5分钟。

2015年度校内青年基金、2014年度校级重大项目结项要求:

所有2015年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及2015以前年度获得资助未按期结项的校内青年基金项目、2014校级重大项目将于9月进行结项鉴定工作,本次结项工作不再接受延期申请,请各项目负责人积极准备结项材料。校级青年项目的结项材料包括北京物资学院青年项目结项报告及成果复印件,校级重大项目完成重大项目结项报告、研究报告,并将发表论文附后。答辩时间安排开学后第二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崇德楼409,校级重大项目请准备ppt(校级青年基金不需要PPT),汇报时间为5分钟。

需要提交的材料:青年基金负责人提交结项报告五份,订书机左侧装订,其中一份后附发表的论文用于归档。重大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报告3份,订书机左侧装订,另提供两份结项报告附研究报告以及发表的论文全文,装订成册,统一蓝色封皮,用结项报告首页作为封面。请各位校内项目负责人按期参加结项,如不按期结项被清理将影响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其他校内项目。

科研处

2017年6月28日

附件【科研专项结项报告.doc已下载
附件【北京物资学院结项报告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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