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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2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10日   科研处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2021〕第4号)和《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冀科成市规〔20221号)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原则

坚持党对科技奖励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四个面向”,尊重科学规律,提倡科学精神,遵循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工作基本原则,增强科技奖励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和荣誉性,发挥科技奖励“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用科技奖励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服务河北高质量发展。

二、提名范围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分为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五类奖种。本次提名范围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含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企业技术创新类和科学技术普及类)和科学技术合作奖。

三、提名方式

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工作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规则》(附件1)执行。

(一)专家提名

专家提名前请向省科技厅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格式见《河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附件2)。

(二)单位提名

1.提名单位名单详见附件3

2.提名单位提名指标由省科技厅在“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平台——奖励提名”上统一公布,各奖种提名指标不可交叉使用。各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的提名指标仅可用于提名本区企业牵头完成项目。

3.各市提名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中比较集中的社会公益类项目数,最高不得超过对其下达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指标的20%

4.对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完成的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各提名单位不得额外设立门槛条件。

5.提名单位如需增加用于企业牵头完成项目的提名指标,可向省科技厅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已提名项目清单和拟增加指标的提名项目清单。

专家提名申请、提名单位增加提名指标申请(公函)的截止日期为2022630日。

四、提名程序

(一)登录提名系统

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平台”(网址为:https://jl.hebkjt.cn/)后点击业务大厅的“奖励提名”,进入“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提名管理平台”。

今年在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提名管理平台中新增“单位管理员”用户功能,为保障提名工作顺利开展,请于2022622日前完成在线注册。

(二)生成提名号和校验码

提名单位(专家)进入“奖励提名”后,选择“提名单位/提名专家”,使用省科技厅发放的编号和口令登录系统,点击“生成提名指标”,将“提名号和校验码”通过“单位管理员”告知“完成人/完成单位”,每一对提名号和校验码对应一个提名项目。

(三)在线填写提名书

进入“奖励提名”后,以完成人/完成单位身份使用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提名系统,选择归属单位后,按照《2022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各奖种的填写要求在线进行填写,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公示情况,在线生成电子提名书,经“单位管理员”审核后提交到提名单位(专家),提名单位(专家)填写提名意见,进行提名后,完成人/完成单位点击“重新生成带提名意见提名书”,然后下载提名书进行打印、签字、盖章并将纸质提名材料按要求报送提名单位(专家)。

(四)提名单位(专家)审核

各提名单位(专家)应严格按照《2022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内容”,在线对提交的提名书进行审核、填写提名意见、上传公示情况、确认提名。对纸质提名材料进行审查把关,对知情证明等备查材料进行核实,在纸质提名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在网络提名截止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公函(含系统自动生成的提名项目汇总表)以PDF格式上传到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平台奖励提名系统。

五、提名公示要求

提名单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提名单位(专家)应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分别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须按照《2022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示情况以及提名单位公示情况(网站截图、扫描件等)须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平台奖励提名系统。

六、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提名材料报送

纸质提名书(主件、附件一并装订)一律用白色棉线竖向左侧三孔一线装订,不另加封面。附件材料须在页面右下角接续主件编写页码。

1.提名单位报送材料:纸质提名书原件1套、提名项目汇总表1份(系统自动生成)、提名单位正式公函1份。正式公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汇总表。发函要求为:省直有关部门提名由部门发文;雄安新区、国家级高开区、经开区提名由管委会发文;各市提名由人民政府(或其办公室)发文;经认定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提名单位由法人单位发文。

2.提名专家报送材料:纸质提名书原件1套。

纸质材料报送日期为2022720-726日,科学技术厅将组织专人在省科技厅科冀汇收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提名时间要求

2022614日提名系统开通,提名单位(专家)网上提名截止时间为202271912时,提名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接收上传数据。

七、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816252862523778625106686252722

技术支持电话:187311383960311-85814701

纸质材料报送联系电话:0311-85886114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0222房间

收 件 人:省科技厅科技奖励与成果转化处(请注明“奖励提名书”)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69


附件【附件1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细则.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提名单位名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 2022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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