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已经发布,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一般项目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聚焦“十四五”时期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科技一般项目依托理工农医类学科,社科一般项目依托人文社科类学科,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文化传承创新。项目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个人科研兴趣,加强基础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培养青年创新人才。
二、申报数量
科技一般项目和社科一般项目均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数额依据学校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立项率、立项质量和结项率动态调整。
我校申报限额科技一般项目4项,社科一般项目10项。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市属高校专任教师,鼓励一线教学和科研人员申报。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科技一般项目35周岁(1986年5月7日含)以下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90%,社科一般项目35周岁(1986年5月7日含)以下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90%。每个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
(二)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大、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负责人;
2.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申请资格;
4.已承担过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5.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且40周岁以上;
6.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四、资助经费
科技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社科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均为3年。项目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项目经费按照《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教育〔2018〕521号)要求,实行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五、申报时间
2021年5月28日17:00前,各单位提交本单位完成初审排序的《汇总表》1份,《申请书》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崇德楼415,电子版发送至kyxm@bw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要求:汇总表完成本单位的初审排序,务必清晰列示本单位排序,不得出现排序并列情况。所列信息与提交的申请书信息保持一致。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加强申报指导,指导申请人合理设定绩效指标、科学编制预算。
(二)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规范。
(三)各单位要加强学风建设和科研信用管理,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出现申报资格不符、一题多报、虚假申报、学术不端等现象,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相关人员5年内申请市教委各类项目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务必使用本次发布的新版申请书。
(二)本次申报需要网上申报,经学校评审确定向北京市教委拟推荐的项目后,项目负责人再进行网上填报。
联系人:孙巍 89534107
科研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