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北京物资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现对2022年度北京物资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具体要求如下:
请各单位汇总后,于2022年10月25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1份(胶装),提交至崇德楼415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kyxm@bw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1.中期检查时,项目应完成《关于申报2022年度北京物资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中的中期检查项目要求。
2.学校组织中期检查,对未通过中期检查评估的项目,将终止项目执行,并收回剩余经费,同时计入科研人员信用档案。
联系人:孙老师 89534107
科研处
2022.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