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学校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计划项目管理,督促项目按时完成,现组织北京市教委的科研计划项目进行集中结项。
一、结项范围
市教委批准立项,2023年12月前应结未结的科研计划项目包括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社科计划一般项目和社科重点项目。详细名单下发至各单位。
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通过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kyglpt.bjedu.cn)申请项目变更提岀延期申请,经市教委批准后生效。延期只能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二、结项安排:
1. 项目结项材料采取网上受理。
项目负责人通过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kyglpt.bjedu.cn)的“项目结项”按要求填写《总结报告书》和上传项目成果。
按要求上传各类成果,详见附件1、2、3。上传的各项成果务必与本项目研究相关,与本项目研究无关、不符合北京市教委成果规范的成果无需上传。
2. 报送材料
一般项目提交材料要求:《总结报告书》(完成签字、财务处盖章)一份。
重点项目提交材料要求:《总结报告书》(完成签字、财务处盖章)一式三份,均为原件。
3.材料提交时间
项目延期申请系统提交时间:2023年11月17日前,逾期不予办理。要求写明延期原因和延期计划。
结项材料系统提交时间:2023年12月15日前。
各单位按照审核要求审核结项材料,并汇总后,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书》、《汇总表》提交至崇德楼415室。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务必组织好本次结项工作。学校的项目完成情况将作为北京市教委科研项目申报名额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2.各单位的项目完成情况,将计入各单位绩效考核指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档案。情况严重者,将不被支持校级项目申请和不被推荐高级别项目申报。
本通知的有关表格可登陆北京市教委科研处网站(http://jw.beijing.gov.cn/kyc/)查阅。项目结项使用手册等材料可登录北京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查询。
另:其他各年度各级各类项目结项均可提交相应结项材料。
联系人:孙巍
联系电话:89534107
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科研处
202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