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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验收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2023年11月22日   科研处

各单位:

近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启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我校的验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项目任务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底的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具体名单发送至各单位。

二、验收工作调度阶段

请项目负责人做好验收前期准备工作。如验收项目确实存在需要延期等变更情况,请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11月27日前提交变更申请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三、验收项目工作组织阶段

网上填报材料: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21日,项目负责人通过市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填写提交验收材料。

学校组织验收:学校统一安排材料审核、专家验收等工作,并根据专家验收意见及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在验收综合意见中对验收项目进行评价,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注意事项见附件1)。

集中会议验收:为更好地遴选优秀项目成果,促进基金项目成果价值利用,基金办将对部分项目安排集中会议验收。集中会议验收的项目包括重点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重点专题项目、联合基金前沿项目、依托单位推荐项目、项目负责人自荐项目等。参加集中会议验收的项目应在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验收材料的网上提交工作。基金办将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2月8日进行集中会议验收。

接收纸质材料:仔细阅读附件1《验收工作注意事项》。完成上述工作后,项目负责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下载打印验收材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崇德楼415室。

注意: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安排工作,逾期一律出具"验收不合格"的结论。

四、验收项目结论出具阶段

基金办在审核项目验收材料后,于2024年3月31日前出具项目验收结论,并统一反馈依托单位。基金办将对本次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

请各依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完成相关项目的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工作中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情况将记入市基金信用管理档案。

联系人:孙老师 010-89534107

基金委联系电话:010-55571248、010-55571252

技术支持电话:010-58858685、010-58858689。

科研处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附件1:验收工作注意事项.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模板).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申请表(模板).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包干制”项目适用模板).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2018年及以后立项项目适用模板).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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