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科研处
对外合作办公室

学校首页

网站首页

科研项目审签提供的相关材料
2019年10月21日   科研处

 

一、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或科研经费使用卡/本、项目经费批复函、项目立项回执、联合/部门评审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等)

二、项目收支明细账,须加盖财务处公章

三、项目结题总结报告

四、科研项目经费执行情况一览表

五、中途转入学校的科研项目,应同时提供原项目管理单位的财务部门签章确认的项目收支明细账、审计部门签章确认的审核意见;

六、若科研项目经费转拨校外合作单位,应同时提供校外合作单位签章确认的项目收支明细账

附件【科研项目经费执行情况一览表-新.xlsx已下载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北京物资学院科研处(对外合作办)  地址:崇德楼415
电话:010-89534221  邮编:10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