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对外合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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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或科研经费使用卡/本、项目经费批复函、项目立项回执、联合/部门评审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等)
二、项目收支明细账,须加盖财务处公章
三、项目结题总结报告
四、科研项目经费执行情况一览表
五、中途转入学校的科研项目,应同时提供原项目管理单位的财务部门签章确认的项目收支明细账、审计部门签章确认的审核意见;
六、若科研项目经费转拨校外合作单位,应同时提供校外合作单位签章确认的项目收支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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